【新法速递】2025年1月起,这些新法新规实施
2025年1月起,这些新规施行!跟着郧和律师一起解读新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2.《烈士褒扬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8.《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的决定》
9.《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1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11.2025《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是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2.《烈士褒扬条例》
《烈士褒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4年9月18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国家褒扬、纪念和保护烈士,维护烈士尊严荣誉,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宣传烈士事迹和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条例》共八章70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反洗钱法》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反洗钱法》共七章六十条,主要包括总则、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义务、反洗钱调查、反洗钱国际合作、法律责任、附则等。
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4年8月30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条例》共九章六十四条。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次进行部分条款修改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一、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卫生职责,制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卫生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卫生设施设备维护记录等,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使其熟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掌握必要的卫生操作技能,提高卫生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保障卫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和特点,合理配置卫生设施设备,如通风换气设备、消毒设备、清洁工具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设施等重点卫生设施,要按照相关卫生规范和要求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和检测,确保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和饮用水安全。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旨在解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公共场所经营者责任及行政处罚力度等问题。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纳入法律调整的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包括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位法》是自198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订,是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学位法》共七章四十五条,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有针对性地破解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境卫生检疫法》的主要作用为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国境卫生检疫法》共八章五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检疫检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8.《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的决定》
《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第8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法定罚款金额为一定幅度的,原则上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按照标准划分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比如,法定罚款幅度为违法所得、营业收入等1倍至5倍的,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的幅度分别为违法所得的1倍至2倍(不含本数)、2倍至3.5倍(不含本数)、3.5倍至5倍。《规定》明确,当事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对行政处罚的承受能力较低的,可以结合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减轻处罚、从轻处罚。
1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是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文件。
该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11. 2025《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两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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